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需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09:14
我在天津一家国有企业,月薪2100元,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单位通知我不再续签合同,我能得到赔偿吗?(好像在天津合同到期也赔偿,是6个月的工资)

所谓赔偿就是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说是赔偿,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很正常的现象,是不需要赔偿的。我也是天津的,或许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有补偿吧,但是我没有见到过,总之赔偿是肯定不会的。另外在天津劳动局提供的劳动合同中也没有说到这个问题呀。

此种情况可以得到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关于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支付违约金和就业补助金等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就业补助金,最高不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就业补助金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你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联系。

单位不需要补偿。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第38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你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你不再续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单位按规定不需要补偿。

不需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