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询问下现在国家关于企业破产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2:20:06
企业在破产解决之后把钱给了职工之后养老保险还帮职工交吗?有人说最新的政策要帮职工交了养老保险,有的又说没的这个政策.有人知道请告诉下 谢谢!
主要就是想问下。破产解决之后,政府还代缴原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答复吉林省劳动厅《关于对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12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破产时,需补交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含差额缴拨时企业欠发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及其利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考虑到近年企业改革及企业破产力度较大,地方在确定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时没有这方面的支出因素,且破产企业职工分流需要一个吸收安置过程,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确实不足,支付困难的地区,为弥补资金不足,可以从破产企业资产中划拨一定费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具体办法由你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破产时,应按照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实际需要,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养老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该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修改和补充的通知》(吉政发[1999]11号)第六条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企业实行破产时,按照国家有关企业破产的规定,从财产清算和土地转让所得中按实际需要划拨出社会保险费用和职工再就业的安置费”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因破产或关停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清算企业财产中,优先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清偿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和一次性拨付该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用。一次性拨付离退休费用的具体数额,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的规定,对于破产(撤销、解散)企业离退休人员需由社会保险公司接收管理的,在优先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还须根据破产时企业的资产清算情况和离退休人员平均年龄的不同,一次性收取7?10年的养老保险费用。
在对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上,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