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我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11:46
当初承诺试用期1800,后来发工资只愿给1500,于是我做了一个月零两天(这个时候发工资的)便不打算再继续下去,试用期内我随时能走吗?
我并不接受1500的工资。上个月由于是口头协议口说无凭只能拿1500算我倒霉。

1、试用期员工不是随时可以离开,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应该签订试用期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时间及工作内容和适用期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问题。
法律规定在试用内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因为你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在随时可以走的同时只能认倒霉,对方不承认答应你1800月工资时,你就只能少拿300元买个教训了,记住下回先签好书面合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