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有法律专才的哥哥姐姐给予解答!本本被偷,谁买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14:17
我的一个同学在一家笔记本店里面做兼职!不小心把笔记本弄丢了<原价6999的HP7325>,当时她一个人,丢本后五分钟左右老板到了店里面!组织了我同学报案!而且不许店员把这件事张扬出去!且说好了与我同学共同承担损失,可现在却不认帐,要我同学全额赔付!请那位好心的哥哥姐姐给点建议
因为是兼职所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而且当时老板没有按预定的时间到工作地点!

和老板商量商量,告诉他现在公办的话对老板不利,因为可以组织其他店员作证是老板不让报案并承诺共担损失的。

因为是兼职,不知道你朋友有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签订看一下双方对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的约定。
我认为应该追究盗窃人的责任,同时你朋友承担其职责范围内相应的过错责任,老板也要承担管理失误的责任,但我认为老板的这个责任与他和你朋友约定的共同承损失担无关。

首先得明确你同学的责任是什么?看店?销售?还是其他的,要明白你同学的职责范围.

如果是看店的话,那责任就很大了.

而且,那个店里面是否有明确的责任制度,丢失东西怎么赔偿的责任条款等.

如果什么都没有,就只有进行劳动仲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