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非诉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31:45
请问法院接受地方政府强制拆迁没有签补偿协议的居民.而居民没有放弃诉讼权利,没有接到法院的判决,事实是法院还没有审理就下强制拆迁通知,并且说这种案件是非诉案件可以先执行,这种说法对不对?谢谢.

顾名思义,就是不用走诉讼程序的案件啦~~~

楼主,跟你说啊,这种案件肯定不是非诉案件,而是典型的行政案件.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之前,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是可以先予执行,但如果法院最终的判决支持了你们,那么政府是要赔偿的.但现实情况是高法曾经下了一个文,对于强制拆迁等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的问题不允许基层法院受理.所以在事实上,你们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证.建议你们向媒体求助.

这类行政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

是民事诉讼程序中区别于诉讼程序的另一类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特点在于程序开始后若在法定期间无人对当事人的主张持有异议,那法院就会确认当事人主张的权利,受法律得到保护。
不知道这样回答你满意不 ?

比如选民资格、票据除权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