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提出女职员歇产假只给35%的工资,这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04:45
我们单位正在改革,领导说改革后只给歇产假的女士35%的工资,以前都是100%的,我们一下接受不了,想请教大家一下这合法吗?谢谢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你好你可对照以下3条,如有违反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3、、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注意的是上述工资只限于工资的固定组成部分,即正常出勤情况的工资水准而不包含加班工资及其他部分,同时上述工资亦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对流产的女职工假期进行了专门规定: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女职工的哺乳期为一年,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哺乳的时间和往返哺乳途中的时间应视为正常劳动时间。
4、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