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问题?? 大家给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20:21
A出租房至给B,B转租至C,因A中途不能履行出租合同,期未满,故赔偿给B四万元补偿金。B却补偿给C5000元赔偿.

首先,A同意B转租。转租合同有效。
其次, B是倒手给C,由于A的违约,B并没有得到任何损失,却直接给C造成了损失,而B却得到四万元,却只给C5000元,是否有些属于不当得利吗?

问题一:此种情况下,C是否应该得到四万元补偿金?应该得到多少?适用法律是什么?

问题二:如果C提起诉讼,A和B能成为共同被告吗?是否适格?

不构成不当得利,因为这个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两个主体。
分别是A与B,B与C。

C只能起诉B,因为B的违约行为造成了C的合同不能履行,与A无关。

我认为B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C应该得到四万补偿金额.因为A应该支付违约赔偿金.

B应该单独为被告A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应该得到因该租赁合同未得到履行而造成的损失.(适用的是合同法),如果C提起诉讼,B是被告,因为B是他的合同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