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殴斗,一方重伤眼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16:07
双方殴斗,一方重伤眼睛,其判断标准是什么?受伤责任是谁负?
是否有权起诉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医药费及后期保养费,和其他费用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你说的情况属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当然是否重伤,要看法医鉴定的结果。重伤当然是谁打伤的谁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里面报考医疗费营养费等,但没有精神损失费。最终结果还要看辩护律师的辩护情况以及嫌疑人是否认罪等情节来综合认定. 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不明白的可以进一步联系我。
祝你好运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首先要到法医鉴定部门评定伤残等级,根据等级确定赔偿标准.
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医药费及后期治疗费,都可以要求,
如果导致眼球摘除,安假眼的费用也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