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薪留职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8:31:59
我在A地事业单位工作了16年,2006年又在B地的企业性质的单位工作,各种关系仍然在A地,请问高手我的养老保险A地还能继续视同缴费吗?A地我是教师,但是没有办理过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是否能看成视同缴费,我还需要在B地的工作单位参保吗?如果参保也是自己全交,能否A地因为我的工作关系还在就继续视同缴费呢?如果这样,B地再缴,不是重复了吗?我真的很急希望高手指点!

看你户口在哪里了.
如果你户口到B了。那么应该把A地的社会保险转移过去.你说A地没有交过,那么如果确实是当地事业单位不交的话.那么B地应该有相应的政策把A地未交的部分补上.个人部分你自己要出的.就我所知,上海就有相关的政策.叫98(47)号文.补好了以后,A地B地的社会保险就连接起来了.就可以和B地正常的员工一样的办理退休了。

田帮你好:A地你是教师,但是没有办理过养老保险?既然没有办理过社保,那就等于没有参加过国家社会保险啊,所以你根本和A地的事业单位没有社保方面的任何关系啦。你就需要在B地直接开始购买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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