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关民事法律行为D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44:41
张某有一房价值8万,他分别欠甲乙丙8万,10万,12万,因与甲关系好,他把房子买给甲,乙丙向法院起诉张某,请问法院该如何判决??

如果张某的行为是恶意的逃避乙丙的债务,那么乙丙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主张张某的买卖行为无效,只要法院认定其买卖关系无效那么乙丙就会适当的追回自己的欠款,一般情况下,只要证据充足法院都会认定无效.从新分配张某的债务.

基于民事纠纷不告不理原则,如果债权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债务人(张)归还财产,张某不履行债务,则法院会将张的房子拍卖后再将钱款判给请求人。

那就要看看甲还有没有能力把乙和丙的钱还上。

我觉得还是借道德的力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