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辞职还是辞退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27:49
我于2005年经公招聘上了成都一小学的教师。2006年1月与该学校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一方变更或解除协议应该征得另一方同意,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对方4000元的违约金。8月,临近开学,学校通知我将我分到了该学校的分校。由于感觉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我找到该学校校长要求解除协议。该校长口头同意我的辞职但一直未露面(后得知该校长已离开该学校),就没有留下书面证据。现在该校新校长要我尽快解决此事,给我两个选择:一、辞职,但我必须承担违约金;二、辞退,我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我觉得如果是辞退的话会对我的档案有影响,具体是什么影响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要让我承担违约金,我又觉得很不合理,毕竟当初是由于学校在安排班级的时候存在的不公平造成我的离开的,而且原来的校长也同意了的,虽然只是口头上的。
我想请问大家我怎么办?可不可以既不承担违约金又对我的档案没什么影响?
我很着急!但又是新注册的,没有多的分可以悬赏,只能真诚的谢谢大家了!
谢谢各位啦!我明天就去学校跟校长面对面,还是尽量先协商解除协议吧.如果协商不成,我再咨询下律师.想想都生气,现在那个代课老师急于转正,校长就开始逼我尽快处理这件事.其实不管我是辞职还是辞退,对他们来说都是好事,只不过辞职的话学校就多收入4000块钱!

哎呀,真的是很为难啊,但是我想,你可以从合同上着手,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但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据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
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问问,这么高的违约金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大不了和他打官司喽

如果当初合同中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分岗,那么单位有权利给你定岗。虽然前任领导同意,但如果找不到证据,也是没办法的。辞退可能会在档案里留下记录,还是协商辞职。

选择辞退,对你不会有影响
你不是公务员!!!

还是辞职吧,不然对你的影响挺大的,钱是可以赚的,说不定你以后半个月工资就回来了,如果被辞退的话,以后工作升职就有没有那么顺利了,可能影响还会大,到时候后悔就没用了

现在很多公司单位都这样,把人随便放.交点钱买点经验教训

交钱买经验教训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