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懂法律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03:52
本人借给王二(以下简称甲)200万人民币,甲以他名下的两个公司和一栋大楼做为抵押(大楼房照的名称是甲名下公司的名称1-5层有大房照,各个小房照没起呢)但是甲在1个星期前自杀了,其家属没有通知我方,甲以前也欠别人很多钱,其他人起诉,法院封其名下所有房屋,但抵押给我的这栋楼可能没封(因为我今天去看房屋并没有贴法院封条)我就决定去地税局把发票开出来,该上多钱税咱上多钱,我的问题出来了,如果我把这栋大楼的四圈门市的售房发票开出来,法院还会不会封我的房子,还有一个门市可以开出两张发票吗?(因为上的税额比较大如果说开重了,我的钱不是白扔进去了吗?)还有什么办法我可以保住这个楼和我的款啊~谢谢了

你的问题太混乱了,很多问题你都没有搞清楚:

1、以公司大楼作抵押,房地产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的,你们办理了吗?

2、抵押给你的大楼有没有被法院查封,看封条是没有用的,要去房产局或房产交易中心查询;

3、开发票有什么用?你是要卖这些房子?你是没有权利卖的,如果你的抵押手续齐全的话,你也仅仅是个债权人和抵押权人,这个大楼不能直接就变更为你的房产。

你还是快点找律师问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