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解除的问题(急)请咨深人事给予建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22:56
前几天我转租了一个店面房,但今天突然那人想退租了,合同上有这样一句话
"在租赁期间内若有一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金"
我想问下,如果在我不同意他解除合同的前提下,他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是否有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请尽快给我回复!

你好, 如果他实在不愿意承租的话,你也没有办法强迫他承租的。对于在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因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双方当事人一般会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对此情况违约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就像在你们的合同所约定的那样“在租赁期间内若有一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金”。
所以,如果他确实不想租了,是可以退租的,不过,他要承担违约金和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

你转租经过出租人(租给你的那个人)同意了吗?

如果是经过其同意的,那对方无单方解除权.若要强行解除,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你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就复杂了.原则上他也无权解除,但是他可以通知出租给你的出租人,因为原出租人有解除权.即便是他不知道原出租人,他也可能拒不交款,你若起诉,法院会追加原出租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你的转租合同还得被解除.

这个问题不仅仅取决于你和下家之间的合同,而且首先也取决于你和上家的合同,也就是你是否有对外转租的权利,如果没有这种权利,你和下家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对对方没有约束力。具体事宜,最好到律师事务所相信征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我支持你。

我同意楼上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