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是不是就没有房产所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1:08:23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前老公的父亲帮我们修建的,说是给我们建的房子,但房产证却在他那里,并且是他的名字。婚后老公的父母及弟弟妹妹和我们在一起住了一段时间,又搬回原来的房子住了。现在是我们一家三口在住,并且我们花了不少钱对房子里面进行了改造。
虽然当初口头上说这房子是给我们的,所有亲戚朋友包括邻居也都认为这房子是我们的,但是我们却没有任何凭证。现在他的弟弟快要大学毕业了,接着就要办理婚事了,我婆婆的意思是让他和我们住在一起。请问:他有没有权力来分我们的房子?如果他们来住我们该怎么办?

只有土地使用权一个证的房产不允许转让。
因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五条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二证同时具备时才可以转让,而且是同时转让。

从你讲的情况来看,确实不能证明房屋归你们所有.
因为我国房屋所有权是实行登记制度的,也就是以在房产部门登记的人(产权证上的人)为所有权人.按照你讲的,房屋是你老公父亲的名字,就应当为你老公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仅仅是对房屋中进行了添附物,但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不会变的.
那种口头说将房屋给你们是没有办法保护的.因为最终没有实际过户给你们,
建议与老人多沟通,毕竟他们是房屋的所有人,有处分权,在房屋还没有过户到你们名下之前,他们怎么处理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