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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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划定全国工业出让最低价标准。该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中全国工业用地被划分为15个等别,最低价标准从最高等别的一等840元/平方米递减到最低等别十五等的60元/平方米。
为工业用地设置“只高不低”的“底线”,对于遏制地方政府卖地和工业企业圈地,肯定会发挥一定程度的积极效应。但是这并非是最佳的办法,在地方政府和工业企业拉动投资的冲动下,在房地产开发商哄抬房价、地价声浪中,只怕这一“底线”很快就会失去其原本的约束作用。在我看来,如果让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的价格进行市场化“联动”,或许才是最为有效的办法。

之所以要实行土地价格市场化“联动”,根本原因在于,土地作为一种稀缺的自然资源,应当进行市场化的合理配置。同样是一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就便宜到“零低价”,作为商业住宅用地却飙升至“天价地块”,这本身就是极为不合理的现象,违背了基本的市场规律。从长期来看,很有可能会导致土地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实际上,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工业用地长期保持较低水平的价格,很容易暗中养肥一些工业企业。最为典型的是,一些工业企业早期在城市郊区以“零低价”拿到土地,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周边土地的升值,这些企业的部分工业用地就很有可能转为商业用地或建设用地,经过一番土地置换和转让之后,这样的企业自然可以从中大捞一笔。其实,这也正是一些工业企业热衷于圈地的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在近年推动房地产价格高涨的幕后,还活跃着许多工业企业的身影。一些工业企业特别是地方“龙头企业”,往往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关系密切,他们一方面更为容易地获得土地和资金,另一方面又积极地介入房地产开发并助推房产价格。先拿到低价的工业用地,再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然后再把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这是一种十分常见的操作手法。因而,“零地价”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助推“空手套白狼”这一不正常的投机现象。

可见,如果真是为了抑制工业用地的需求,仅仅制订一个价格“底线”是远远不够的。一旦企业对土地采取整体投机策略,一手办工业一手炒房地产,那么,随着商业、住宅用地价格的上涨,企业就不难实现土地价格的“对冲”,轻易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