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买房,那些算公摊面积,物业用房也要公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3:05:15

建设部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有如下规定: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注意其中的一个词“整栋”!按照这个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因为属于为所有房屋服务的,不应计入公摊,而算做物业公司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