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我这样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48:19
我借给别人52200元钱。同村的。当时借钱打了欠条,还按了手印,是2002年打的欠条。钱是之前欠的。我当时怕他不还,所以之后我让他打了欠条。父子两打的欠条按了手印在同一张欠条上。我去要过多次。一直的拖。我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怎么去要。如果起诉应该怎么做。这官司能打赢吗。。谢谢回答
欠条没有说具体的让他什么时候还。在这期间我也去了他家多次要钱。不过怎么才算是要过钱的证据呢。我现在让他再打张欠条他不肯。。别的还有什么能证明我要过呢。我起诉的话我说我要过肯定也是没用的。。怎样去证明要过呀。而时间也过去这么久了。 关健是现在让他打欠条怕他不肯呀。。如果肯打欠条都好办了。。真的不知道现在怎么办才好。

你现在去打官司,绝对不会被法官支持,虽然法官知道你冤枉。
我给你一个建议,不过有点卑鄙。但适合对付这种小人。
你可以让他们先行给你极少一部分,比如先给你2200元,给个零头,然后你就给他以前的借条,让他给重新给你打个欠50000的借条,不要说啥时候还。只要你拿到50000的借条,就可以随时倒法院给他说事了。关键是让他重新给你给你弄个现在的日期的借条。你可以说的委婉点。比如你说:我知道你困难,但给我2200元,应该可以吧。剩下的50000你啥时候有钱啥时候给。我想他应该不会拒绝的吧。只要你掌握住他还你一毛钱的证据,就够了。
再不然找讨债公司,就是黑帮,花个万而二八千的,尽量减少损失吧。不要相信他们说的打官司难的话,谁都知道穷死不做贼,冤死不告状的话,但事倒自己头上还是要搏一搏的。事在人为,50000块不是小数目,即便不是血汗钱,也是辛苦钱吧。不能白白便宜了这些人的。有问题可以问我。

如果欠条上面没有写时间的话,那就好办了,你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了,因为没有时间的话,你随时都可以要求还款的,所以法院会保护你的利益的,而不用你证明是否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因为这个时候,是不存在时效问题了。
还是有可能要回来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如果这个欠条没有约定还款的期限,那么你随时都可以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对方不还的话,那么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会存在诉讼时效的障碍。
如果这个欠条约定有还款期限,而且已经过了2年的话,那么你需要证明自己在这个期间曾多次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要求对方还钱,这样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而不会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不受法律的保护。

不容易要回来了,因为欠条的最长追诉期是2年。你那欠条到现在已经4年多了。

如果个人欠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自到期日两年起债权人不向债务人要求还款,超过诉讼时效后,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同样,只要债权人在两年内向债务人追索过(注意要保留证据),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准备还款,诉讼时效从这个期限到期日开始计算。

好人难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