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历的纪年将中国古代史全部厘清是什么时候的事?谁主持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2:57:22
也就是说将全部中国古代用年号记录的年代换算成公历的纪年是什么时候,谁主持的事情?
把中国历史的年代用公历推算一遍显然是个浩大的工程,而且不同的历史学家有可能推出不同的结果,尤其是在16世纪罗马教皇格里高利颁布了新的历法,将当年减去十天。这些事情在推算中国古代历史时显然都必须考虑进去。我觉得应该是在民国时期由政府或知名学者来主持这项工作,并且成果得到了社会公认。诸位的回答似乎没说到点子上。希望能从这一点上得到回答。

用公历换算中国古代史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左右的事。辛亥革命推翻清朝政府后,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正式采用公历与农历并用,公历1912年元旦正式改元并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五四文化运动前已有少数历史学家开始用公历换算古代历史纪年,二十年代后国民政府编纂《清史》开始引用西历和传统历法同时纪年,并与书后附上换算表,后来各朝断代史家开始清理古史纪年,以公农历并用法整理史书。建国后,共产党正式采用公历纪年,除因保留历史原貌而出版的史料书籍原封不动外,凡用于历史教学的史料一概换算成公历。于是公历纪年已成为现代人了解历史的基本方法。

公元1911年岁次辛亥,当年10月10日孙中山领导武昌起义推翻2000多年的封建体制,史称“辛亥革命”,当时清王朝纪年却根据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年号记为“宣统三年”。

辛亥革命后,各地所用纪元也不一致,比较混乱。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决定统一用“民国”纪元,并改用阳历。这样“一便于记忆,二便于世界大同,三预算年度减少岁润麻烦。”1912年1月2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公布使用新历法。新历法以黄帝纪年4609年11月13日(阴历辛亥年11月13日),即公元1912年1月1日为中华民国元年正月初一日。并宣布:“凡关于公私文契、文约、各种合同、钱债结算并司法上之罪犯处罚,及一切关于日期之计算文件,凡在改正朔以前所订现在尚未完结者,概依旧历推算;奉文以后新订一切契约、合同及一切关于日期之计算事件,均以新历为准。”中国从此结束了封建帝制以皇帝年号纪年的历史,开始改用阳历,相对于阴历(旧历),也称“新历”。

但在一段时期内,公私文件的纪年阴历阳历并用仍比较混乱。前清遗老遗少仍用“宣统”纪年;袁世凯称帝期间,定国号“洪宪”,曾规定自1916年1月1日起,所有一切公文,只署洪宪元年某月某日,但外交文件由于外国势力反对,仍用公元和民国纪元。国内反袁势力,也拒绝使用“洪宪”纪元。袁世凯83天皇帝梦闹剧过后,公文又恢复了民国纪年。此后,尽管政权名称更替变换多次,如段祺瑞的临时执政府、张作霖的军政府、孙中山领导的南方革命政府、1927年以后蒋介石的国民政府,乃至抗战时期的汪伪政权,官方文书都用中华民国纪年及阳历。但在这段时期,民间使用阴历仍相当普遍,以致国民政府于1929年10月下令:商民一切账契、签据、文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