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公司及劳动者三方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06:04
用人公司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为一年期1月至12月,而一新员工6月份进入公司,欲签订一个一年期的劳动合同,问这个合同应该怎么签?谢谢大家帮忙
是想把这个新进员工作为劳务公司的派遣工使用,可是当与劳务机构合同期满了以后,这个员工的薪酬等方面的问题由谁支付和承担呢?

是不也想把这个新进的员工作为劳务公司的派遣工使用?
如果是这样,那就再与劳务公司签一份合同,派遣该员工到本公司工作一年。

可以与派遣公司签补充协议,写明该员工的派遣期限延长到该员工满一年时,补充协议只对该员工。如果派遣公司不同意,那就要与该员工签劳动合同了,由公司直接发工资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