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宣传费的比例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1:51:52

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一、国家出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将广告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税前比例限定为2%,出此举措的原因是由于此前部分高利润行业的广告投入过高。

二、是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提高广告税前比例,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的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三、是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等业务的高新科技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在登记成立的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广告支出可据时扣除。

张永1说得不错,补充如下:
制药行业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将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到25%。
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