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冻结、扣划银行存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0:57:1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法委关
于司法机关冻结、扣划银行存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颁布日期】 19970324
【实施日期】 19970324
【章名】 全文
最近,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司法机关冻结、扣划银行存款问题
的意见》(政法办转〔1997〕2号文,以下简称《意见》)已发至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法制局。《意见》就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
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1993〕356号,以下简称35
6号文)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
冻结、扣划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的执法活
动加强监督的通知》(法〔1996〕83号),以及金融机构应积极协
助司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精
神,并依法积极协助司法机关的执行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3年12月11日下发的银发〔1993〕356号文规
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扣划单位的银行存款。但1996年3月
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
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而未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扣划犯
罪嫌疑存款。对此,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二、对司法机关只提供单位帐户名称而未提供帐号,要求金融机构协
助查询的,金融机构应根据帐户管理档案积极协助查询。如查明帐户管理
档案中没有所查询的帐户,金融机构应如实告知司法机关。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