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户主与房产共有人在房产上是怎样的关系,在分配上有区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57:30
我们结婚后与公婆分开住,并在外面置得一套房子,公婆与小儿子住在一起,公公去世后这套房子由婆婆及两个儿子继承,并换了房产证,其户主是婆婆,房产共有人是两个儿子。现房子要拆迁,婆婆提出她得房子的二分之一房款,两个儿子得二分之一。请问为这样是否合法,如果合法请说明理由,如果不合法也请告诉我们应如何分配才好。谢谢!

在我国民法上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原则上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所有权是平均的,而按份共有则是按照事先约定的份额来享有的有权.
结合到你说的情况,你可以看一下房产证,如果该房产证上并没有标明所有人与共有人各自份额,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则该房屋应当由你婆婆与另二个儿子各享有三分之一的所有权,如果拆迁,则拆迁款也是三人平均分配.
但如果该房产证上标明了各自份额,则按照该份额分配拆迁款.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在我国民法上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原则上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所有权是平均的,而按份共有则是按照事先约定的份额来享有的有权.
结合到问题中所说的情况可以看一下房产证,如果该房产证上并没有标明所有人与共有人各自份额,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则该房屋应当由婆婆与另二个儿子各享有三分之一的所有权,如果拆迁,则拆迁款也是三人平均分配.
但如果该房产证上标明了各自份额,则按照该份额分配拆迁款.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如果户主和共有人在房产证上没有标明共有额度.哪就是你们三人平均分配.婆婆三分之一.两个儿子各三分之一.如标示了共有额就按标示的额度分配.你婆婆的想法有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