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共有人没有出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36:34
情况是这样的:
珠海的房产带有户口,我买房子时已经是珠海户口了,我的一个亲戚想把户口迁至珠海,当年家里老人都还在,所以在老人的要求下,就在对方没出钱的情况下加为了房产共有人,把户口迁至该房产下,并且写下了两份该亲戚对我的房产不占有任何产权的声明,声明是打印的,但是有他本人的红手印,房产证和共有证一直由我保管。(不知道打官司的话有法律效应没?)
当时的出资证明可以证明钱全是我出的。
由于这几年该亲戚生活过的不好,于是拿此房产的共有权来威胁我,要我一次过给他**万元,否则不给我过户,并声称原有声明没有法律意义。(这是我比较恼火的地方,他要有困难给我说说,我都可能把钱直接给他,但是他威胁我,我不打算给他一分钱,而且这个事情过去后会和他断交。)
问题1:打官司的话,费用会有多大,共有人仅我和他两人,没明确的著明分额。现在房产评估大概能在40万左右?
问题2:因为他本人不在珠海,官司怎么进行?
问题3:如果法院直接判决我胜诉的话,他本人不在珠海,判决怎么执行,房子怎么才能过户?
问题4:因为该亲戚自己还有其他房产,那么在我的房产过户为我个人独有的过程中需要产生哪些必要的费用?

问题比较多,大家对哪个问题了解就回答哪个,最后我会追加100分的,谢谢
刚刚看了下出资证明,当时给的是现金,我自己去的,但发票上面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房子一直是我自己在住,他没有和房子产生其他的任何联系

首先说明,这个官司很好打,只要到法院确认你对房子拥有实际产权,然后拿着判决书到房产交易中心更改一下产权人就可以了。

问题1:打官司的话,费用会有多大,共有人仅我和他两人,没明确的著明分额。现在房产评估大概能在40万左右?
诉讼费40万*1.5%=6000元左右吧。

问题2:因为他本人不在珠海,官司怎么进行?
依据法律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即向你房子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问题3:如果法院直接判决我胜诉的话,他本人不在珠海,判决怎么执行,房子怎么才能过户?
如果他本人不在珠海,也不签收法律文书,那么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判决生效后,你自己拿着判决书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作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问题4:因为该亲戚自己还有其他房产,那么在我的房产过户为我个人独有的过程中需要产生哪些必要的费用?
依据法院判决做变更登记,不是双方的交易行为,所以不会有什么费用,如果有的话也是房产证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