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请专家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49:29
父母去世,二老未能明确注明其财产的被赠与方为我,而由我在与妻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继承了遗产,请问此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一楼所答我有疑问,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我而不是配偶,我的意思是,即使老人已经无法注明其归属权,可是我想此财产应该是个人财产???

很明确地说:
按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继承的遗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视为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涉及到离婚时分割问题,就是平分的基础上,照顾子女权益和女方,或生活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

但如果老人在遗嘱里指明只由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用分割。你说,老人没有明确赠与给你,自然也就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

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接受的遗产应当视为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