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加班工资取消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3:06:58
公司开会了,说是刚收到有关部门的通知:从2007年起,取消加班费和全勤、车补及季度奖金?

加班就要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这是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和法律违背,该部门的通知违法,明显无效。还要按照《劳动法》办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没有取消“加班工资”的规定,如果“有关部门”确实有文件规定取消加班工资,那么这种规定是和法律抵触的,也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