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交通事故,双方各应当承担多少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3:53:57
我有一个朋友,去年骑摩托车撞了一个8岁小女孩.发生地点是在农村.马路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有三个学生在放学途中,其中一个小女孩突然横穿马路.我朋友因为躲闪不及而撞到了她.当时以为女孩伤势不重,没有报案而是直接送医院检查.住了一段时间院后.又转到大医院并动了手术.医生说她眼角膜受损,造成眼部肌肉萎缩,现在有一只眼睛没有视力了.后来过了十几天后,他去交通局报案.结果因为超过了时间交通局已经不受理了.我朋友现在已经出了2万元医药费了.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下,他应当承担多少责任?小女孩的监护人又应当承担多少责任?

这种情况,因为没有了事故现场,交警也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但是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很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判决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除非你想把法证明对方也有违章行为,才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新交法规定,本着依人为本的原则,机动车应付主要责任。非机动车(也就是小女孩)付次要责任。

恶心,全是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