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径行审理?径行审理与径行判决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47:26

径行审理就是径行判决,是指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全部事实核实后,认为不需要开庭的,直接作出裁判的审理方式。
  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 在地进行。”
  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径行审理和径行判决、裁定是一回事,二审程序的其中一种,与开庭审理对应。

相关法条:

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
在地进行。”

②《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需要对原证据重新审查或者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