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劳动纠纷的问题!!很短,不要走!高人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17:35
一个没有暂住证,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的人员!
我雇佣了他四个月!
昨天发生的事故!
因为雨天的关系,在没有我要求的前提下,他到屋顶盖遮挡物!
从房顶滑落而导致膝盖粉碎!

目前已经了手术,在医院休养!
我也尽了全力来照顾!
他现在提出要和我私了,但是开价非常高,我不能接受!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要劳动仲裁的话!
我需要些什么,需要做些什么?

这种官司,一般我这方会有怎么样的结果?

请教高人啊!!!

1,一切按他是已经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裁决.属于工伤.
2,比照工伤办理.费用由你方全部负担.
3,膝盖粉碎可以治疗完好,不会达到工伤致残等级.
4,估计治疗费用不会很高.普通外科手术,比照工伤医疗用药,不得超标.
5,病情稳定后按规定出院,不能赖在医院不走,适当安排回家修养,复原后,二次住院取体内钢针,费用也不大.
6,负担治疗及休养期间的工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有固定标准),全部护理费,部分营养费.
7,治疗休养期估计不会超过一年.
8,公了较妥.
9,伤方要求做伤残鉴定不得阻拦.不够级费用自理.估计不够级.
10,够级顶多是九级(末级),可以一次性补偿,费用不高.

仲裁也就是赔偿,赔偿多少要看伤势,还有很多项目,具体就不说了,但我想一定低于他的开价!

建议您,先和劳动者做工伤认定,看其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下来,伤残等级评定下来以后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进行仲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这方可以很明确的清楚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