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个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01:04
按这样说当时签的合同是无效的,那当时没有签订合同怎么办?事发至今已快三年了,现在还有可能去成功起诉吗?
第一,公司替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必须你本人签字才可以。第二,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如需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样用人单位就必须放人,所以你选择第一种方式是不妥当的。(不过公司存在有诱导的行为,利用即辞这种方式诱导)。第三,正如你所说的,保安不放行,这是违法的,因为他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没有权利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1.“行政部的人帮签”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须由本人亲自签字,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他人代签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它无效。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代签人承担。
2.“扣押两个月工资”非法的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 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无须提前通知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你符合随时解除的第三种情况。
4.保安不放行是否合法要具体分析
每一个公司都会有一些管理制度,只要这些制度合理合法,职工都得遵守。我不知道你的公司是什么性质,也不知道公司有一些什么具体的管理规定,因此不好判断保安对你“是否可以不放行”。不过,依我的直觉,公司的做法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行为。
5.提醒
现代社会一定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类似的事情,建议先向工会求救,如果工会不能保护自己,便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请劳动监察大队纠正公司的行为。对于发生的劳动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