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工作14年,却莫名被辞退,请问:该公司该受怎样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52:29
我爸爸在一家医院做厨师工作,14年了,今年该医院换了一院长,以老员工都管不了,有后台等借口,把8年以上的员工都辞退了。请问该医院该负什么责任?
请问,去劳动局申诉有效期多少时间?我爸离开该院将进两个月了。他们又该怎样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查看劳动法相关规定,
首先确认自己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为可能包含私下商议的条款),
非正常合同到期解除的,
用人单位须按照员工年度平均工资及工龄给与相应补偿。
另外,
可以要求单位给与一定的缓冲期以便找新的工作。

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的几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还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除第一种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大约1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

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他们是按着合法规定办的也没法讨回公道,现在好多企业都会辞退一些老员工,虽然在人义上不对,但是并不触犯法律,法律管不了这些的,顶多给少部分的经济补偿.即使到法院也不会得到复职的,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