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看看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4:16:14
现在我在一家电器公司工作,由于学业原因,所以要提出辞工,但公司克扣了我200块钱的培训费,200元工服费,和每个月56元的强积金.但这公司不能给我退回这些钱,而叫部门主管叫我同意不退这些钱才同意我辞工.否则给辞职信也不批.当然我就比较急的,误信了他,所以签上了同意不退培训费,强积金.
但是现在问起之前已辞工的员工,他们都是完整的退回了,还说我傻,被人骗了.(这公司根本没有提供正式的培训,也没有课程,就只是叫老员工带带,入辞的时候只是说这200块为押金)
现在我真的不服,想问下大家如何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己?谢谢了!!
今天我去了劳动局,劳动局的人说我没证没据,就算告上法庭也耐他们不何.我辞工才10天就走了,那工资是不是也拿不回了呢?不过属于我的我一定要拿回来,不会让那公司得逞的,还有强积金现在又改为叫伙食费了,但在那里吃饭也要扣不吃也要扣的,我们进去的时候是叫强积金了,但强积金怎么回事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喜欢怎么说是不是耐他不何呢?可那公司的规章制度里也没有写怎样扣钱的啊!同样他们都是口头上说的,他们也没有证据说那些是伙食费

像你这种情况,我估计已经超过申诉期限了(在产生争议的2个月内)
当然,如果没有超期的话,公司应该退回你的培训费这些,另外不知道你说的强积金是什么意思?如果是强制扣压工人的工资,你可以获得25%的赔偿金.
你所签的同意书不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示,因为你是被强迫的,不签就不能辞附中,所以同意书无效.另外,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上交书面辞职信,你就可以辞职,如果对方不予结算工资,可以申诉劳动仲裁.但在现实生活中,申诉劳动仲裁这些也挺麻烦的,你可以告诉你们公司如果他们不结算工资你就要去申诉,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会依法办理的!

劳动法规定:不可以收取押金。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去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