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习期从一国企辞职。档案已转到现单位委托的人才市场,最近原国企说寄档案时忘了放我的实习和辞职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4:17:54
我刚工作不到一年,而国企实习期的一年间辞职的。现在一所国家属大学工作。
主要困惑是,辞职证明是通过任免文件的形式写的(上有××单位任免通知字样),内容是我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原单位同意并批准解除劳动关系。他们说会涉及到一年后的干部身份转正问题,还说建立了劳动关系就相应有一个解除手续,这样说是否合理?即使合理,请问这种用“任免文件”形式说我“自动辞职”的文件,从人事制度上说是否应当放进档案?放进去好还是不放好?即使应当放进去,现在档案已经转了,新的人才市场会同意接收吗?
我还有一位同事情况和我一样,他现在所在工作单位也是学校,但是原单位说他在学校没有编制,所以不能和我一样操作,还要再做处理。而我在现在单位是有编制的,所以要这样操作。是这样吗?
所在学校进行了体制改革,现在所有教职工的档案全部委托人才市场来管理。

你所说的话有一些含糊不清,可能是你太着急了的原因吧。

上班没有一年就辞职,“辞职证明是通过任免文件的形式写的(上有××单位任免通知字样),内容是我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原单位同意并批准解除劳动关系。他们说会涉及到一年后的干部身份转正问题,还说建立了劳动关系就相应有一个解除手续,”这样说是合理的。

另外,如果你现在所在的学校有编制的话,你的档案就应该进入这所大学,而并非人才市场,如果进入人才市场的话,说明你的用工关系仍然在人才市场的。这所大学之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用工主体。它可以随时和你解聘,而且,学校的许多福利待遇你是无法享受的。因为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如果有编制,也是需要通过人事局的,工资在财政上发放。可能你的工资制是学校帮你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