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行政复议的主体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7:46:13
我国行政复议的主体是:
A.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
C.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同.级监察机关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党组织

我选的A,难道这主体是有行使行政复议权利的上级机关而不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吗?求助,谢谢

我考试时看到这到题的时候 考虑到同级人民政府 纠结后也选择的A 现在才发觉应该选择B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行政复议的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
  行政复议的客体:认为被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答案是B啊,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我学的经济学,这个没错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