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法律问题,上海地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39:55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是祖母出的钱,房产证上写的是孙女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孙女当时在读书,没有收入),请问在祖母过世以后,如果她的几个儿子要争遗产,这个房子算不算遗产范围?

首先要弄清祖母出钱买的时候 是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不管孙女是否在读书啊 没收入什么的 只要人一出生就是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从法理上说这是与生俱来的。
不动产需要登记才生效而对抗第三人,既然已经登记过而且房产证上只有孙女一个名字 很明确这个房子就是孙女的 而不是遗产。

产权以产权证上的名字为产权所有者.

住房产权是指住房各项权益的总和。我国法律规定,产权人对其所有的住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老人的子女无权利以老人的财产名义进行分割.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时间上的法定性和财产专属性。

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