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帮忙!(劳动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08:08
一个朋友在一个公司工作了十二年,前五年,公司没有给买社保,后七年,买了社保,却不是按实际工资购买(按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购买"请问,现在怎么样追回这些费用,另休产假期间的工资也没有拿到.
现在公司因栽员要将其调岗(她是基层干部,基本上这种调岗后都做不下去的,最终都自己选择离职)请问该怎么处理?如果自己申请离职的话,怎样处理才能拿到赔偿(如一年赔一个月的工资,社保款,产假时的工资),请各位帮帮忙.指点一下.
有一件事我忘了说了,我看到她们的合同中有一点:"甲文因生产需要,可随时调动岗位和工种.甲方因生产需要可实际计件"
我相信在很多公司的用工合同上都会加上这一点.
我不知道这点会不会申诉有影响,公司会不会说不服众安排等.(先前的岗位是进料检验的品管组长,4月2日的即将调动岗位是:生产现场的生产组长.该公司是个大公司,做皮鞋的,有一两万人左右,朋友对现场皮鞋的制作是一点也不懂)

工作12年,前5年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追缴。如果公司不同意,可持在该公司工作这5年的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同样,追索产假待遇也要有是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生孩子的证据。

后7年公司按最低工资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虽然没有按本人的实际工资额缴纳,这是政策允许的,不能追索。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请参阅《劳动法》规定的这三种具体情况。

下列情况不予补偿:
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劳动合同期未满,员工提出辞职,属于劳动者违约。

从该公司目前情况看,如果是由公司裁员而不是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对员工予以补偿。所以,建议不要自动辞职。

你所说的问题,都表明该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举报,劳动局又职责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你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举报,劳动局又职责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如果按照以上两个朋友的办法没法解决,你的朋友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一定要快,因为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劳动仲裁是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1、如果公司现在已经给你调整了岗位,而且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属于单方面违约,你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给予你经济补偿。
2、关于社会保险补缴和生育保险的待遇,要看各个地方的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的意见,因为存在仲裁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各个地方对法律的理解不一样,但大多数的主张应该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合同中的约定不合法.工作岗位必须是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