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高手回答。我在一家电池厂工作,现在我辞职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9:03:15
领导也批了,进厂的时候交了一百块的培训费,说是要做满一年了才有的退,我去结帐的时候,因为我是当天辞职,当天结工资的,可是公司却说因为是急辞职,不仅培训费没有的退,还有多扣除300块。这样合法吗?我在那里只做了一个月。

1单位可以不归还你培训费。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3、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等有关规定。
  http://www.jincao.com/fa/law12.s13.htm
  同时,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第(二)项规定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http://article.zhaopin.com/pub/view.jsp?id=25390
  由于你和单位存在“进厂的时一百块的培训费,做满一年了才有的退”的约定,这一约定合法有效,你只做了一个月,违反约定,单位可以拒绝退还培训费100元。

  2、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还规定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因为你的辞职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你对上述规定的损失进行赔偿,而多扣除3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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