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事宜(专家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09:00
我的亲戚在5年前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我现在想买下他的房子,具体操作就是:
1,首先,我去银行一次性交纳贷款余额,帮他把房产证办下来,
2,双方签定转让协议,因为房屋要到07年底才5年。为了避免交纳那个5。5%的营业税,我们打算等到年底才去办理过户,因为超过5年的房屋买卖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

请教这方面的专家,这事操作过程要注意那些问题,如果到合同约定的期限因为意外情况对方不办理过户,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签定协议后是否可以先去房屋产权局办理登记呢?但是现在又不过户,等年底5年满了才过户。谢谢
那位专业人士可以给出个满意答复呢?

如果想万无一失,可以按如下步骤操作:
1、订立附期限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期限为07年12月31日,到时候他交房子你给钱。
2、订立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数额是你们事先商量好的房价,抵押物就是该房子,然后你把钱给你亲戚。
3、陪亲戚到房地局办理房产证,然后办理抵押登记,你是抵押权人。
4、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你租他的房子,租金抵借款合同的利息。
5、明年年初去办房屋过户手续,解除抵押,用借款抵房价。
如果你万分信任你的亲戚,也可以不去办理抵押登记——当他拿到房产证后你的权益就全靠他的良心了。

路过,不是专家,不懂行.不过可以给你一些建议的。
1、先想办法把房产证明拿下来,不建议你用自己的钱为他拿房产证明,你可以和他签订合同,借款多少给他把房产证明拿下来。(避免出了钱,拿不回房子的时候有个保障)
2、跟你亲戚订立附期限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期限为07年12月31日,到时候他交房子你给借款合同。
3、陪亲戚到房地局办理房产证,
4、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你租他的房子,租金抵借款合同的利息。
5、明年年初去办房屋过户手续,解除抵押,用借款抵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