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离婚时房产份额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27:56
男方于婚前出资5千余元购买了单位房改房(54平米)70%的产权,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以成本价购买104平米房改房100%产权。婚前购房单位回收,但购房款5千余元冲抵现购房款的一部分,即:现房应付42000余元,因原购房款
5000余元冲抵后,夫妻双方实际支付房款37000余元。现夫妻关系恶化欲离婚,请问双方所占房产份额如何计算?男方出资购房的5千余元是否属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占有房子归属的优先权?

男方出资的五千元是个人财产,
双方占有房产的份额圴等,
男方没有优先权,倒是会照顾女方。当然可以协商。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