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出租方是否可以无条件收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20:48
我想请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我是经营服装生意的,我所租用的门市马上到期了,合同上注明到期后有优先承租权。合同到期后,出租方要无条件收回门市,但是我们这里的门市现在转让费一般都是6万元左右,我以前是从出租方接来的,并付了1万元的转让费。现在出租方以自己要做服装生意为由,到期要收回门市。请问出租方是否可以收回门市,而我是否可以要求出租方给付门市转让费?
我接那门市的时候,我就按当时的市价给了转让费的给出租方的。现在我是否可以也按现在的市价收取转让费?

合同期满和约解除,对方理应收回。
如协议中无特别规定,转让费用得不到法律支持。

优先承租权是指在同等的条件下,承租方有优于其他人的权利。比如说合同现在到期,有其他人愿意出5万租那间房子,你们也愿意出5万,那么你们可以优先承租到房子。
转让费我不太清楚

没办法了 自认倒霉啦 之前你为什么不续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