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是否有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07:04
在公司已经7年了,每年都签一次合同(1月1号至12月31号),为了适应新劳动法,公司现在要求我们08年元月一号起不在跟公司继续牵合同,转为跟劳务公司签,工龄全部清零,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能得到补偿吗?能否要求继续跟公司签合同,不跟劳务公司签呢?如果补偿是怎么样一个方式?
既然合同到期没有补偿,如果我该跟劳务公司签了合同的话,我还是在原来的公司上班,是不是工龄依然存在,也就是说实际用工,法律上依然承认我们的工龄呢?

中国的特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的劳动合同法还没实施,老板们都想出对策了。。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可以不给任何补偿的。你可以要求继续跟公司签合同,不跟劳务公司签,但公司也可以拒绝和你续签合同而不用补偿。
看你自己的能力吧,认为自己公司离不开自己或者自己离开公司还有好的发展,就坚持要求继续跟公司签合同,不然的话只怕还是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了

以现行劳动法,是没有补偿的。
而劳动合同法要明年才能生效,所以你们确实碰到难题了。

没有补偿

在现行劳动法里面,你是个打工的,人家想炒谁就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