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这种情况,如何对待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2:45:04
公司竞争上岗,我竞上了岗位,公司同意和我签订两年的工作合同,而我在公司连续工作11年了,我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同意!只能签订一年或两年的劳动合同,因为我还打算在这里继续工作,不想搞的太僵,所以除了劳动仲裁以外,还有什么办法?我该怎么去做?
另外,上个合同到期时间是2007年3月底,而我一直工作到现在4月12号了,公司没说裁我,我也一直正常工作,这样算不算事实合同啊?不签合同是不是也按无固定期限走,还有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是必须书面申请,申请书需不需要留存根啊?
谢谢!
单位有工会,但是没用,不起作用,工会全是领导!

你们单位有工会吗?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吗?
如果不想仲裁,可以先申请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你这种情况是单位同意和你续约,而你又申请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是必须同意的。单位不同意是不合法的。
参见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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