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0米接力有什么规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28:32
详细点啊。

一、简介
  4×400米接力赛,为接力赛跑项目之一,田径比赛集体项目。在跑道上进行,由4名运动员组成一队,每人各跑400米距离的接力赛跑。第一棒运动员以右手持棒,采用蹲踞式起跑,第二、三、四棒运动员采用站立式起跑。
  二、比赛规则
  1、在4x400米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弯道是分道跑,第二棒运动员要跑至抢道线后方可自由抢道。第一棒的传接必须在参赛者指定的线道内进行,其余各棒的传接,裁判员会根据第二及第三棒运动员通过200米起点处之先后,按次序让其第三及第四棒的队友在接棒范围内,由内至外排列等候接棒。所有接棒者均不可以在接棒区外起跑。
  2、接力棒必须拿在手上,直到比赛结束为止。任何人掉了棒,必须由其本人拾回,而且要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
  3、所有接力赛事,必须在接棒区内完成交接棒。‘接棒区内’的判定是根据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据参赛者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任何参赛者在传接棒完毕后故意越出跑道以妨碍其他参赛队伍,其队伍可以被取消资格。
  4、所有的接力赛中运动员必须在20米的交接棒区域里完成交接棒。完成交接棒后,运动员必须留在本队的跑道中直到各队交接棒全部完成,否则会被取消比赛资格。

田径运动中惟一的集体项目。以队为单位,每队4人,每人跑相同距离。其起源有多种说法,有的认为起源于古代奥运会祭祀仪式中的火炬传递,有的认为与非洲盛行的"搬运木料"或"搬运水坛"游戏有关,也有的认为是从传递信件文书的邮驿演变而来。

奥运会比赛项目分男、女4×100米接力跑和4×400米接力跑。1908年第4届奥运会首次设立接力项目,但4名运动员所跑距离不等。1912年第5届奥运会改设4×100米接力跑和4×400米接力跑。女子4×100米接力跑和4×400米接力跑分别于1928年、1972年被列入奥运会比赛项目。接力跑运动员必须持棒跑完各自规定的距离,并且必须在20米的接力区内完成传接棒。

不要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