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持械伤人触犯那些法律,会得到什么处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18:03
在4月5号,我是一名已在实习的学生,我在学校食堂打水的过程中与一名学生(胡军)发生冲突,他出口伤人,我一时性急就打了他一拳,(致使他左脸肿胀)他随后一拳打在我鼻梁上,我就睁不开眼睛,后来我只能闭着眼睛胡乱打。事后知道他曾今当过兵,还是个党员。他打我的时候手指上套着钥匙扣,导致我脸部多处破裂,头顶破伤,有轻微脑震荡,嘴唇红肿一星期多,不能正常的进食。后来我两个星期没能去实习工作。打架当天晚上一再正规医院做检查,有相关的检查结果证明,第2天在学校照了毕业照,在毕业照片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脸上的伤痕。胡军在第2天去医院检查,医院证明是写着“疑似鼻梁骨折?”请问,胡军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请详细列出他触犯的法律条款)我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会不会得到赔偿?我应该像那个部门提起自诉?胡军会在党内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我不能确定他的鼻梁是我打的,因为当时我已经不能看见对方,大脑都处于迷糊状态,我的行为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

楼主先动手的当然理亏点了,但对方也属正当防卫过度了,以伤为论,首先当然要求他承担医疗费,至于想用法律手段告他那就大可不必费神了,告赢了他最多只是赔点钱道个欠而已,想让他蹲大狱没什么把握,除非他有过案底之类在法庭上对楼主肯定有利,但按常理说有犯过案和不良行为的是不准入党的,楼主想解气可以到他入党的组织或者居委会以及其所申请入党的社区投诉他,态度一定要坚定凶悍,否则无效,这样做在他以后想从政或者升迁都可以留下很大的障碍,在这里建议楼主把心胸放宽点,也要自己反省自己下了,毕竟社会上还有很多需要按耐住自己性子的事情在不断发生。

党员犯罪与百姓相同.

与百姓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22条之规定违法行为够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