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产权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进来一下哦.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22:17
因为早年父亲欠人钱,没办法下,被债主强逼之下,欠他七万元,当时他们说要拆我们的屋,我们还说一定会还,同村人的他们却做得那么绝,要我们以地皮来抵债,母亲只有用地皮来抵债,地皮的名是母亲的名,但是母亲是不情愿的情况下的,来办房产证的是父亲,母亲也没有签名,应该是父亲代签的名,好像也有村长的证明吧,在地皮升价,现在这块地皮却可以卖到五十万,父亲已逝,现在家境困难,想一下,是否能通过法律拿回地皮呢?要是没签名的话,是否能拿回,再给还他钱呢?寻求一下专业人士哦,好的话,我还有分加哦
对吖.已经过了两年了.现在真的是这样哦,去过律师了,也是这样回答哦.真的没得打了哦?

看你说的“早年”,我想该事发生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以上了吧。如果是这样,你几乎已经没有办法通过法律手段拿回地皮了。理由,一、你现在已经不可能举出证据,证明当时你父亲办理房产证过户时是被对方使用暴力胁迫了吧?那么,想以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种类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并且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的理由来起诉已经没依据。二、如果你母亲没有签名的话,说明你母亲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二年,而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可见,你母亲已经没有办法就此事请求法院予以解决。

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