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中一条款的理解,盼专业律师解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57:01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请问: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这里体现的好象是一个意思?

你应该完整地去学习法律,而不是只看其中的一两句: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的成立即合同的签定,成立时间指正式签定合同的时间。
合同的生效指合同开始产生效果(作用),也即产生了法律效用,受法律保护。

合同在签定时(即成立时)不一定马上就会产生效用(即生效),有的合同要在特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才能产生效用,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照法律程序,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开始生效。

只有合法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不合法的合同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