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会以什么罪提起公诉?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4:11:22
有一个案例是这样的,某人是国有企业的经理,他和公司的会计私设了一个“小金库”,涉案金额高达300万,但是其中经理分得100多万,其余的分给会计一些,还有一部分的钱用于送红包,送给了其他工作人员。在这小金库里有50多万元,经理用于“私分”,中上层领导都分了钱。
最关键的是,私设小金库的证据不是很足,因为取款单或者其他什么凭证,帐务上的签名全是会计的名字;而私分公款有一张签字单可以证明是经理参与其中。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会以什么罪名提起公诉?在签字单上有名字的人员是否都要负刑事责任?(企业大小事务历来是经理个人有决定权,其他人的签字只是个形式)如果是以私分国有资产罪提起公诉,那对于他的量刑岂不是会少了很多??(检察院也该知道一个会计是没有这么大的职权的)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不同之处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在性质上属于单位犯罪。而贪污罪的主体在性质上属于自然人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单位集体意志支配下的故意,体现的是单位的整体意志,有的人虽分得了财物但并未直接参与具体私分行为;而贪污罪则是个人的故意,一般是为了个人私利,在共同贪污中,每个成员均具有贪污的故意并参与了贪污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不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物和其他公共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一切公共财物,贪污罪的对象范围明显宽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范围。
(4)二者的处罚方法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在追究责任时,只追究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而不处罚单位,对分得国有资产的职工或其他人员则一般采取追缴赃款的方式。而贪污罪则追究所有参与犯罪行为人员的刑事责任,而且,贪污罪的处罚比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更重。

参考答案: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贪污罪.......法律条文上有私分国有资产罪这一项嘛?按你说面形式来说.私分国有财产以及任何物品都会被纳入贪污罪的罪名.你现在的状况我看是告不了他吧.努力取证吧..既然人家做的出来.也就防的过去.你不拿出充分的证据.这场官司没个赢的.(因为人家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