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家能否凭借土地承包合同不让村委在大棚地里盖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55:47
我父母是普普通通的农民,我一名是学生,2003年父母在村前承包了2亩大棚地建起了一个大棚,一定就定了30年合同,同时交清了10年承包地款。2007年今年新任的村委说以前定的土地合同作废,要在我家的大棚地里建楼,但,我村的村民要盖楼房,在原来的宅基地基础上完全可以建起,而且有好几个宅基地都没用,根本没必要抢占大棚良田。我村村委撕毁土地承包合同强占30亩大棚地盖楼,则村里又要荒废30亩地,这样就使我村并不富裕的耕地面积更加稀缺!

这明显不符合《合同法》,没有遇到合同中说明的中止的情况,也没有司法部门的解释。村委是没有权利签订和作废土地承包合同的,至少要乡级以上的政府部门才可以的,况且现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就是30年不变的。在建设社会注意新农村的大潮下竟然还有这种强占土地的事情。听你的意思不是你一家这样吧,那你们联合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去法院讨公道,你们手里的承包合同一定要保存好,那是最有力的证据

只要你们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就受法律保护,村委会单方违约违法;如村委会强行拆除你的大棚,你可去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村委会违法用地行为,可向县土地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