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赠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3:41:32
我的一个亲戚想把自己的一处房产赠与给我,他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的监护人同意他这样做监护人觉得他这样做是非常合理的。
问这样的赠与有效吗?

前提必须是为被监护人之利益,如果有利于被监护人之利益,赠与有效。

《民法通则》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10条虽然对前述监护职责范围进行了进一步阐述,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但该部分内容更倾向于强调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和保护,并没有对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处分权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