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55:28
我和P结婚后经营一辆汽车,当初资金不够就找我父母借钱4万,并出了借条的.我父母找他还钱,他却一直不还,说没有钱还,并且否认借钱是经营汽车.汽车在经营期间,所有的收入都是被他一人花费.当我有证明肯定我们是有经营汽车的时候,他又说车子转让出去了.转让后的钱我也不知道去向.

请问:1、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向我父母借的钱是否为共同债务呢?2、我是否有权利追究汽车转让后钱的去向呢?3、汽车转让后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当他无法拿出这笔转让汽车后的钱时,在我们离婚财产分配时,我是否可以要求在其他的财产上给我多分配,补上转让汽车后的那部分我应得的钱?
我老公P经营的长途汽车情况是这样:P和另外两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这辆车挂靠在一家运输公司里的.与运输公司签的合同上的名字是另外两个合伙人之一的姓名.P和另外两个合伙人之间私下再签有合同.合同被P藏着了,说没有经营过长途汽车.但现在我有他们合伙人之一的书面证明,证明他们是一起经营这辆汽车的.

请问如果P找到给我出证明的那人叫他否认给我出示证明的内容,我那份证明是否就会变得无效呢?法院还会采用我那份证明吗?

再次感谢,请尽快恢复我!谢谢

1.你向父母借的钱关键在于你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双方名义借的,如果是个人名义则是你个人债务,你以双方名义借的就是共同债务。
2.结合第一个问题,不论你是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双方名义借的钱,汽车转让后的钱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仅仅是比例不同而已,你当然有权利要求对方补偿。
3.你以个人名义出资4万,或者双方名义出资4万,你和P又是汽车合法的所有权人,当然转让后的钱应当是共同财产。
4.他是否拿出转让汽车的钱与你是否获得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法院认定了转让汽车的钱是共同财产的同时确定了你所占的比例,那么在财产划分上直接划分就可以了。

一,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为共同债务,离婚时要平分。
二,你可以追问汽车的去向,因为汽车是共同财产,他不经你的同意擅自出卖汽车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申请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三,如果汽车转让的是不知情的第三方,则转让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你在法院上可以出据相关的证明,这样就可以证明他隐匿财产。那么他会少分或不分财产,卖汽车的钱肯定要补偿的。
五,证人在法庭上作证是有法律效力的,不会轻易作伪证的,因为那是违法的,如果他们有这个迹象,你可以提醒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