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是否有权利知道伤情鉴定结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2:59:10
假如说我对伤情鉴定结果不满意。那应该怎样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鉴定结论不服,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